空调租赁合同
出租方<简称甲方>: 浙江金华厚普科技有限公司
承租方<简称乙方>: 学生寝室全体成员
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,经双方充分协商,就乙方租用甲方空调事宜达成如下合同:
一、乙方向甲方租用品牌: 格力 ,规格: KFR-35GW 1.5匹空调 壹套 ,空调所有权归甲方。
二、空调安装地点: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, 校区学生宿舍 号楼 室。
三、学生以寝室为单位租用空调,1学年起租,租赁至学生毕业离校。租赁价格为:
□ A.租赁期5年的租赁费 360 元/套/学年,5学年共计 1800 元/套。
□ B.租赁期4年的租赁费 360 元/套/学年,4学年共计 1440 元/套。
□ C.租赁期3年的租赁费 360 元/套/学年,3学年共计 1080 元/套。
□ D.租赁期2年的租赁费 360 元/套/学年,2学年共计 720 元/套。
□ E.租赁期1年的租赁费 360 元/套/学年,1学年共计 360 元/套。
四、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6 月 30 日或毕业离校时间,租赁费共计 元,每套空调的押金 200 元,租赁费和押金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。(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1学年,租期不足1学年按1学年计费,合同期内暑期不另收费用。)
五、乙方需按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空调,不能故意损坏和违规操作,不能私自拆修或请非甲方专业人员拆修。由于故意损坏、操作不当、私自拆修或请非甲方专业人员拆修等原因造成空调不能正常使用的,乙方应赔偿维修材料费用或整机费用。
六、发现空调不能正常使用,乙方可及时拨打甲方租赁服务电话: 13626204673 。空调属自然损坏的由甲方负责免费维修,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空调损坏的不在保修范围内,遥控器遗失或损坏的赔偿价格为100元/只。
七、乙方不能中途退租。如个别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退租或调宿的,不影响甲方与该寝室之间的合同,该学生的租赁费及押金由寝室其他成员自行分摊解决。
八、乙方不得将所租赁的空调私自变卖、转租、拆除或移装。
九、租赁期结束,乙方应保证空调整机完整无破损,配辅件齐全,并将空调遥控器退还给甲方,经甲方验收后办理移交退租手续,在空调无人为损坏的前提下无息退还押金。如有空调损坏,乙方须照价赔偿。
十、使用空调产生的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。
十一、乙方对甲方服务不满意的,可拨打甲方监督投诉电话: 18058999388 。
十二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。本合同一式贰份,甲乙双方各执壹份。
甲方(盖章): 乙方(宿舍成员签名):
成员1: 成员2:
成员3: 成员4:
成员5: 成员6:
联系电话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
